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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教組長 - 處室公告 | 2026-08-10 | 點閱數: 5

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資優服務考量,本市116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,於明(116)年3月至5月辦理初、複選,申請鑑定資格為115學年度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,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、學術性向英語、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異等4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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