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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健康衛生 | 2022-01-25 | 點閱數: 156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556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相關事宜,請逕與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張小姐聯絡,電話:(02)25317575;傳真:(02)25677585;E-mail:napf@ms29.hinet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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