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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健康衛生 | 2022-01-05 | 點閱數: 186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3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00180353號函暨本局111年1月3日桃教體字第1100122941號函(諒達)辦理。
二、 附件之108年度及109年度濕地保育補助評鑑特優及優等順序及內容調整(活動須知第3、4頁),敬請附件抽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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