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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研習資訊 | 2021-11-09 | 點閱數: 216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0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539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充裕師資來源,教育部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,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。
三、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1年暑假或適 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,班別包含「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 學分班」暨「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」,相關作業如下:
(一)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,倘需求達25人以上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
(二)確定開班後,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,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,並於該 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教師名單。
四、「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」薦送對象資格:
(一)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、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及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:
1、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。
2、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蓄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。
(二)國民小學教師加註「自然領域專長」學分班(2或4學分班):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(含)以上未滿5年者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職教師之年資),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周至少3節。
(三)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資訊專長24以上學分班、閩南語專長24以上學分班、客家語專長24以上學分班及原住民語專長24以上學分班。
五、案內有關下列專長如有疑義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:
(一)英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曾詩媛科員(分機7419)。
(二)輔導專長:學輔校安室 孔科穎科員(分機7458)
(三)閩南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陳欣慧教師(分機7419)。
(四)客家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謝承祐教師(分機7417)。
(五)原住民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劉勝國校長(分機7418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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