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府112年6月1日府衛疾字第1120149017號函辦理。 二、考量COVID-19疫情近期有升溫現象,又醫療機構、醫事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,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,爰辦理旨揭公告。 三、本案附件另可逕至本局首頁/肺炎防疫/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