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4月28日桃新綜字第1120001871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 二、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二季主題(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,請走行人穿越道),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,
|
標語 |
保持安全行車距離,以防煞不住。 |
酒後不開車,代駕才安全。 |
綠燈剛亮,確認前方左右無車再起步。 |
年紀大是塊寶,騎車路況要看好。 |
遵守行人交通號誌,勿搶快過馬路。 |
過馬路請走行人穿越道。 |
行穿線有行人穿越,停讓行人先行。 |
看到閃光紅燈,請停車再開!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 |
銀髮族清晨、夜間出門,請穿亮色衣物。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 |
長輩過馬路,走斑馬線卡安全。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