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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育組 - 處室公告 | 2023-05-02 | 點閱數: 76
說明:  
 
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4月28日桃新綜字第1120001871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

二、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二季主題(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,請走行人穿越道),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,

 

標語

保持安全行車距離,以防煞不住。
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酒後不開車,代駕才安全。
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綠燈剛亮,確認前方左右無車再起步。
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年紀大是塊寶,騎車路況要看好。
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遵守行人交通號誌,勿搶快過馬路。
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過馬路請走行人穿越道
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行穿線有行人穿越,停讓行人先行。
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看到閃光紅燈,請停車再開!

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銀髮族清晨、夜間出門,請穿亮色衣物。

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長輩過馬路,走斑馬線卡安全。

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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