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27日桃教體字第1110058391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比賽原定送件時間為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,為鼓勵各校參賽,延長收件期限至10月31日,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賽。 三、隨函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