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人事室 - 處室公告 | 2026-03-30 | 點閱數: 4
主旨: 修正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」第七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 檢送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」一份。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