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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 - 處室公告 | 2026-03-10 | 點閱數: 2
主旨: 修正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」第一點、第八點、第九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 檢送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」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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