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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組 - 處室公告 | 2025-12-30 | 點閱數: 19
一、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-視力保健議題中心 學校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 修正旨揭實施計畫部分內容,修正如下:
(一) 簡化作品規格: 刪除原計畫中「報名表需檢附 3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」之規定。
(二) 報名表格組別: 參賽組別為 「國中組」、「國小中年級組」及「國小高年級組」 等三組。
(三) 隨文檢附修正後之實施計畫(含報名表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、報名資訊表),請使用最新版表格進行投件。
(四) 旨揭競賽收件相關期程與寄送地址仍依計畫規定辦理,如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本校承辦人學務處衛生組長,電話::3577715分機3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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