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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教組長 - 處室公告 | 2024-09-07 | 點閱數: 54
為維護單側聽損學生學習權益,提供本案諮詢窗口聯絡資料,並加強宣導以下事項,請配合辦理:
(一) 請依學生之聽損情形安置適當的座位。

(二)

 

(三)

協助單側聽損學生所需之學習輔具借用,以改善學習情形及在校人際互動。

參考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聽障學生教學場所及體能活動規劃指引」(如附件)相關規範,提供聽障學生或幼兒合宜適性之教學環境與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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