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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特教組長 - 處室公告 | 2024-05-06 | 點閱數: 55

本府為保障聽障學生於學校之受教權益,參酌上開規定訂定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聽障學生教學場所及體能活動規劃指引」1份(如附件),以期各級學校落實聽障學生之受教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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